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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面向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者降低房屋税率

网络  2019-02-16 10:28

[摘要] 此前一般按照5%的综合征收率来征税 2019年起面向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

此前一般按照5%的综合征收率来征税 2019年起面向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者——

北京个人出租房屋税率降至2.5%

昨日从12366北京税务热线证实,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,改按2.5%征收。此前,北京个人出租住房一般是按照5%的综合征收率来征税。目前,城六区部分街道代开个人出租房屋发票服务点,已贴出了新的告示,提示市民可以按照新的2.5%租房税率来缴税。

据12366北京税务热线的工作人员介绍,新规定是月租金收入(不含税)在10万元以下的,按照2.5%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;而月租金收入(不含税)在10万元以上的,按照4%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。

基于大多数出租房屋的月租金收入在10万元以下,以每月8000元的租金收入为例:

过去个人出租住房可按5%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,每月应缴纳的税款为400元,若按照新政,按2.5%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,承担的税款为8000乘以2.5%,为200元。相当于每月可节省200元的纳税金额。

另外,对于个人出租商办等非住房,这次税率并未调整。在选择综合征收率计征方式的情况下,两档综合征收率保持不变,而在适用综合征收率的月租金收入临界点上较前有所变化。营改增后,计算税金的月租金临界点为31500元。即月租金在31500元(含)以下的适用7%的综合征收率,月租金在31500元以上的适用12%的综合征收率。

据了解,这项政策是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。按照法律规定,个人出租房屋在收到租金收入时就要缴税并代开发票,也就是用收到租金款项的时间来界定是否按照新政策执行。

过去几个月,“租房税”被广泛关注,特别是个税抵扣中需要填写业主信息环节。很多租客被房东要求不得申报租房抵税内容。部分房东认为,租客抵扣200元的税款,房东就要多交近500元的税款,很不划算。

业内分析

引导纳税是长期过程

北京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的征税大幅下调,无疑将惠及广大房东与租客。有业内人士分析称,北京租房减税新政有利于缓和房东与租客之间在“缴税”问题上的紧张态势。

那么,租房税减半对北京租赁市场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呢?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表示,从法律角度看,房东出租房屋应该交税,但在约定俗成的当下市场,交税比例非常低,不足市场的1%。北京等城市租赁交税的比例也非常低。市民在房屋租赁市场中还没有养成纳税的习惯。这种情况下,引导纳税应该是长期过程。

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认为,减税对市场来说肯定有好处,降低了纳税人群负担,也有利于逐渐培养纳税习惯。从之前的政策与新升级的政策看,租赁市场话语权掌握在业主手中,这种情况下,制定政策必须要考虑到相对弱势群体。这个改变也的确是考虑了市场实际情况。但在当下市场的租赁交易中,由于纳税的比例太小,租赁税的减少对市场的影响不大。

针对目前房屋租赁市场的情况,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认为,在目前国内的租赁市场上,房东纳税的比例还比较小,对个人房源出租监管存在漏洞,征收税款的难度也较大,还需要建立和健全租金个税缴纳的监管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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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免个税或致失去购车购房资格?

个税改革实施以后,许多市民享受到了减税的福利。国家税务总局今年1月宣布,自2018年10月个税改革,新政施行3个月为民减税约1000亿元,7000多万个税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。但许多市民由此担忧,此前一直跟个税缴纳挂钩的购车、买房、积分落户等是否受到影响?昨日,北京青年报记者致电12366北京税务热线,工作人员表示,个税零申报不视为纳税记录,算中断纳税。目前北京市税务局尚未对此作正式说明。

对于非京籍人士来说,在购房政策方面,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(含)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居民家庭,限购1套住房;而非京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,则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,且近五年(含)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和个税;非京籍人员要申请工作居住证,必须报送的材料就包括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税完税证;积分落户方面,纳税的年限和数量也会影响积分。

在一家科技公司上班的张先生称,他每月税前收入在1万元左右,扣除5000元的起征点,再扣除房租、子女教育等附加扣除项目,他的纳税额几乎就等于零了。这本来是好事,但张先生却担心他的购房、摇号买车的资格受到影响。“到处打听这个事,但一直没有确切的答案,税务部门应该早日明确这个问题。”

昨日,12366北京税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,个税零申报不视为纳税记录,算中断纳税。对于是否会出台相关的细则明确这一点,该工作人员表示,目前没有,但接下来会不会有细则,要等上面通知。按照税务热线人员的说法,张先生在买房的问题上可以选择连续缴纳社保这一项,但摇号买车和办工作居住证等方面将受到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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